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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1-21 12:08:43 | 來源: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
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辦法》(粵質監〔2008〕142號)、《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按照《廣東省質監局關于做好2016年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立足委員會的實際情況,對《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細則》進行修改,現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16年11月21日-11月23日。
受理單位: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聯系人:黃曉鵬15521247798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大道南697號金鐘大廈305
郵政編碼:510405
電子郵箱:gdwlbz@126.com
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16年11月21日
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GD/TC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物流行業創新與發展的需要,加強廣東省物流行業標準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廣東省物流標準化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委員會名稱: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其編號為GD/TC4,英文名稱為Technical Committee 4 on Logistics of Standardiz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第三條 標委會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成立,受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由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負責日常管理。
第四條 在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根據物流標準化工作的需要,由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負責籌建,各相關單位積極配合并參與,共同組建標委會。
第五條 標委會是從事物流產業標準化技術工作的組織,物流相關領域內物流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及管理,負責全省物流技術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
標委會的行業領域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六條 標委會負責全省物流技術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務
第七條 貫徹落實國家及廣東省有關物流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提出本產業領域標準制、修訂年度項目計劃,組織廣東省物流產業標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組織標準制修訂工作。
第八條 對已頒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收集反饋意見,并及時向廣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八條 標委會的組成以生產、使用、科研、經銷、物流等方面的企業和研究院所、檢測機構、高等院校、行業協會(學會)、消費者、認證機構等相關方的代表組成。
第十九條 標委會委員數量為單數且不少于21人,其中主任委員1人、秘書長1人、副主任委員2人、副秘書長2人。標委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工作人員6人。需要時可聘請在物流產業享有盛譽的專家、學者擔任標委會的顧問,顧問人數為4人。
第二十條 標委會委員必須是在職人員,原則上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第二十一條 各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從事標準化管理的人員不得在標委會中擔任職務。
第二十二條 同一單位擔任主任委員(含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含副秘書長)各不得超過1人,擔任普通委員的代表不得超過2人,秘書長和主任委員不得來自同一單位。
第二十三條 主任委員、秘書長、委員和顧問分別由如下程序產生:
主任委員由相關單位推薦,經協商一致后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和聘任;秘書長由秘書處承擔單位推薦,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和聘任。
標委會委員和顧問由標委會秘書處、各有關單位推薦,也可以是對標準化感興趣人員的自我推薦,秘書處審查后報送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和聘任。
正副主任委員、正副秘書長、委員和顧問的任期都為5年,可以連聘連任,標委會每5年換屆一次。任期屆滿前3個月內,標委會應將本屆工作情況向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書面報告。
第二十四條 主任委員負責標委會全面工作,通過秘書處就標委會的工作情況向廣東省質量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主任委員主持標委會年會,可授權其他人主持,并在會議期間確保充分采納各代表的意見,組織形成會議上所有重要決議;主任委員指導標委會秘書處履行其職責,并可授權給副主任委員或秘書長處理標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標委會委員由本產業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熟悉標準化工作的人員擔任。代表所在單位積極參加標委會工作(如參加標委會組織的年度會議、參加標準的制修訂、審查工作、對地方標準提案提出意見等)。對不履行委員職責、無故2次以上不參加標委會活動,或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委員者,秘書處可提出調整或解聘建議,需要時也可重新推薦人選,上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進行解聘和另行聘任。
委員在本屆標委會內有表決權,并有權獲得本屆標委會的資料和文件,同時委員有權優先參加標準制修訂、有權優先參加標委會會議和標委會組織的對外交流活動。
第二十六條 標委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承擔單位為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和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秘書處設在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該協會受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指導和管理秘書處的工作,委派工作人員擔任秘書,為秘書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秘書處的工作應納入本單位的工作計劃并應能獨立地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三十一條 標委會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標準制、修訂計劃的要求,提出標準制、修訂的計劃和復審項目計劃的建議,地方標準的計劃建議經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列入地方標準計劃。
第三十二條 標委會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計劃組織實施,按照制、修訂標準工作程序指導、督促和協調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展開。根據工作需要也可組成標準制、修訂工作組,負責標準制、修訂的具體工作。
為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標委會提出標準制、修訂建議和申請,標委會秘書處在兩個月內給予答復。
第三十三條 標準制、修訂工作組或負責起草單位在調查研究、試驗驗證的基礎上,提出標準征求意見稿(包括附件),送至有關委員及相關單位和個人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一般為兩個月,標準起草單位或工作組對所提意見進行綜合性分析后,對標準進行修改,提出標準送審稿報秘書處。
第三十四條 秘書處收到標準送審稿后交送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授權的副主任委員初審后,提交給標委會委員進行審查(可用會審,也可用函審)。審查時原則上應協商一致。如需表決,必須有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會審時未出席會議,也未說明意見者以及函審時未按規定時間投票者,按棄權計票)。
第三十五條 秘書處應在會審前一個月或投票前兩個月,將標準送審稿及附件提交給審查者。審查標準的投票情況應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作為標準審查意見說明的附件,對審查時有分歧意見的內容或條款,也應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并在審查意見中加以說明。
第三十六條 由標委會審查通過的標準送審稿,由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或工作組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后形成標準報批稿,按報批稿的上報要求將標準報批稿及其附件整理成完整的標準報批文件送標委會秘書處。
第五章 經費
第三十九條 標委會的活動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合理節約的原則籌集和開支。
第四十條 標委會的活動經費由以下幾方面提供:
1)廣東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標準制修訂補助經費;
2)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資助經費;
3)開展本產業標準化的咨詢、服務工作的收入;
4)主任委員和秘書長所在單位提供適當的補助經費;
5)委員、觀察員交納的會費;
6)有關方面對本產業標準化工作的資助(含標準的制、修訂項目的集資);
7)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條 如有需要,委員和觀察員需交納會費,秘書處負責會費的收取。會費每年交納一次,交納標準另行規定,經標委會全體委員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 標委會的經費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標委會會議等活動補助經費及辦公費;
2.向委員提供資料所需費用;
3.對某些制、修訂標準提供補助;
4.標準編寫、審查費,出版物編輯、國際標準文件翻譯等稿酬和人員勞務等費用。
5.參加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的費用
6.不定期給予對委員會工作做出較大成績的委員(含單位委員)給予獎勵和表彰;
7.秘書處日常辦公支出;
8.其他合法支出
經費開支由秘書處提出,經秘書長和主任委員審核后方可支出。
第四十三條 制定、修訂標準所需要經費,按廣東省財政廳的有關規定,主要由計劃項目的主管部門提供必要的標準補助費。自籌計劃制、修訂標準項目的費用,通常由提出單位予以解決。有條件時,委員會可給予適當的補貼。
第四十四條 標委會秘書處指派專人對標委會的經費進行管理。經費的預、決算由標委會審定,秘書處執行。秘書處每年向全體委員作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并報送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上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自批準之日起即實施,標委會(第一屆)頒發的《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GD/TC4)》即行廢止。
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GD/TC4)
秘書處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為開展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秘書處是標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秘書處在主任委員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按標委會的章程,負責處理標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 秘書處設在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秘書處的行政工作接受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的領導和管理,所需工作條件由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提供,所需部分經費由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籌集。
第四條 標委會和秘書處的印章由秘書處負責管理。
第二章 工作任務
第五條 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和物流行業標準工作的需求,依據物流標準體系框架,提出標準制定、修訂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復審現行標準,并提出相應修訂計劃。
第六條 負責貫徹落實標委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第七條 根據國際、國內、廣東省物流領域的發展狀況,及時組織對物流行業標準體系框架的補充、修訂和完善。
第八條 組織開展面向社會的物流行業領域標準化工作。受省、區市企業的委托,組織物流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擬訂、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審查、報批、復審等技術服務工作。
第九條 組織開展物流行業標準化方面的技術研究和國內外交流工作。組織物流行業標準的宣貫、培訓、解釋和咨詢等工作,調查和研究解決標準實施中的問題,負責組織宣貫材料、技術文件、論文等的編寫、翻譯工作。
第十條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標準起草單位的相關標準化工作。
第十一條 在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與標委會和相關標準化組織,協調物流行業所用標準制修訂工作。
第十二條 負責指導和協調標準起草單位組織的機構建設及相關標準上報材料的審核報批工作。
第十三條 按照標委會的章程負責調整、上報及公告委員的變更情況,負責辦理標委會委員聘書,
第三章 崗位職責
第二十條 秘書處由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2人和工作人員若干人組成。秘書處在主任委員或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員的領導下,由秘書長負責主持日常工作。需要時可聘請在物流行業享有盛譽的專家、學者擔任物流標委會的顧問,顧問人數為4人。因臨時工作需要,經秘書長批準,可聘任臨時工作人員協助處理秘書處緊急事務。
第二十一條 秘書長及副秘書長應當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水平,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良好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敬業奉獻精神。
工作人員: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應行政級別,熱心物流事業和標準化工作,熟悉文秘業務和辦公自動化技術,有一定外語水平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勤奮好學,有敬業奉獻精神。
第二十二條 秘書長:在主任委員領導下,負責秘書處全面工作
(1)組織標委會及秘書處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擬定,廣東省標準、行業標準本年度制修訂計劃的下達,實施和檢查。
(2)標準起草和審定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
(3)標準化體系表編制、修改、補充和完善工作的組織與領導。
(4)秘書處業務范圍的開拓、咨詢服務工作的規劃與組織。
(5)重大標準化科研項目和實驗驗證項目的組織、領導和協調。
(6)處理秘書處日常財務、收支和設備物資的管理,并擬定標委會、秘書處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文件。
(7)組織標委會內部資料的編輯、出版和發行。
第二十三條 秘書:在秘書長的領導下,分工負責秘書處的各項工作。
(1)參與標準體系表的編制、標準制修訂年度計劃的制定和上報、標準計劃任務的下達。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四條 秘書處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研究部署秘書處的工作,協商重大活動安排等事宜。秘書處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檢查、布置工作;進行階段工作小結;秘書處工作人員均應建立工作日記,對個人分管的工作做出計劃和安排。
第二十五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主任委員或秘書長同意可召開主任委員辦公會議或專家工作會議。主任委員辦公會議由主任委員(或授權的副主任委員)召集并主持;專家工作會議可由秘書長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書長委托相關委員召集和主持,秘書處派員參加。
第二十六條 委員全體會議由秘書處召集,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主持。委員全體會議一般在年初或年末召開(年會),以便就委員會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做出決策。必要時經主任委員批準,可臨時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商討專項工作或審查標準。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應于每年年末進行全年工作總結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報送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 標委會的公函、通知及文件由秘書長或副秘書長簽發并報送主任委員或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員,使用“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印章。標委會的重大活動應事先征得主任委員或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員的同意。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秘書處負責標委會的財務,在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財務部門設立單獨帳目,由財務部門代為管理。指派專人進行管理,并接受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條 秘書處每年向標委會報告上一年度財務開支情況及下一年度財務預算計劃,由主任委員審定,報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財務部門備案。提出標委會經費收繳與開支的管理辦法,報請標委會審批,并負責組織實施。秘書處負責收繳標委會活動經費,包括會費、贊助、捐贈等,并負責標委會工作經費的管理,其日常開支須經秘書長批準,重大開支由主任委員(或其授權人)批準。
第三十一條 標委會的經費開支必須符合國家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的相關財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工作細則自第二屆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之日起實施。執行中出現未盡事宜,由秘書處提出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工作細則由廣東省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