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物流與采購(物流、交通)聯合會(協會、學會),各地方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工作辦公室,各A級物流企業: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依據《物流企業綜合評估暫行辦法》和《物流企業綜合評估申報與審核暫行辦法》(物聯標字[2005]63號)的基本精神,根據評估工作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復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辦法自第十二批A級物流企業(包括相應批次復核的企業)開始執行。為保證評估工作的連續性,第十一批(包括相應批次復核的企業)之前通告的A級物流企業,按照已發牌匾和證書的有效期到期復核,之后再復核時,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復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實施《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國家標準,保證物流企業綜合評估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并動態反映A級物流企業的發展變化情況,依據《物流企業綜合評估暫行辦法》和《物流企業綜合評估申報與審核暫行辦法》(物聯標字[2005]63號)的基本精神,以及評估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需要對A級物流企業的復核制度作必要的調整,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A級物流企業的復核期自通過評估獲得證書的時間計起, 4A以上(含4A)物流企業每三年復核一次,3A以下(含3A)物流企業每兩年復核一次。
第三條 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復核工作,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中物聯評委會)組織領導,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中物聯評估辦)組織實施,各地方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評估辦)依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授權范圍開展工作。
第四條 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復核工作,采取A級物流企業報送年度財務報表與復核期滿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相結合的辦法。
第五條 每年3月底前A級物流企業必須報送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三張財務報表。
第六條 對按期報送年度財務報表的A級物流企業期滿復核,一般采取對復核申請材料逐級審核的辦法,原則上可不再安排現場復核。
3A以上(含3A)物流企業由其所在地地方評估辦進行初審,將初審意見提交中物聯評估辦審核后確認,中央企業由中物聯評估辦直接審核,報中物聯評委會審定。
2A以下(含2A)物流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方評估辦審核,地方評委會審定,報中物聯評委會備案。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增加現場復核程序:
1、企業沒有按期報送年度財務報表,評估機構認為有必要進行現場復核。
2、企業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評估機構對所報送的復核申請材料認為需要到企業調取相關材料并查看現場。
3、A級物流企業提出現場復核要求。
第八條 進入復核期的A級物流企業,應在接到復核通知兩個月內遞交復核申請。中央企業遞交中物聯評估辦,地方企業遞交企業所在地評估辦,企業所在地未設地方評估辦的,遞交中物聯評估辦。
A級物流企業遞交復核申請時,應依據《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國家標準進行自檢,按相應類型填寫并提交《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復核申請表》(以下簡稱《復核申請表》)及附件材料;已達到晉級條件并提出晉級要求的,按照《物流企業綜合評估暫行辦法》和《物流企業綜合評估申報與審核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履行晉級審核程序,不再提出復核申請。
第九條 3A以上(含3A)物流企業,地方評估辦自收到企業遞交的復核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復核初審工作。各級評估辦兩個月內完成復核審核工作。
第十條 需要現場評估時,3A級以上(含3A)物流企業,由中物聯評估辦確定,并下達現場復核計劃。2A級以下(含2A級)物流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方評估辦確定,并下達現場復核計劃。
現場復核程序如下:
1、聽取企業發展變化情況介紹。
2、查閱并提取相關材料,做好現場評估記錄。
3、必要時查看現場。
4、復核評估組編制《現場復核報告》,向企業通報現場復核意見,聽取企業的說明和質疑。
第十一條 現場復核,遇有重大事項,如涉及企業原評定等級變動等情況,復核評估組長應與企業主要負責人溝通。
第十二條 現場復核時間不超過一天。評估組由2-3名專兼職審核員組成,評估組長由高級審核員擔任,不派觀察員。
第十三條 所有A級物流企業通過復核評估等級,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統一通告,統一頒發牌匾和證書。
第十四條 A級物流企業由于物流業務變動、內部合并重組、組織機構調整等原因不能如期進行復核評估的,應提出延期復核的書面申請,報地方評估辦和中物聯評估辦。3A以上(含3A)物流企業,由中物聯評估辦提交中物聯評委會審議確定是否同意延期復核。2A級以下(含2A級)物流企業由所在地地方評估辦提交所在地地方評委會審議確定是否同意延期復核,報中物聯評委會備案。申請延期復核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 進入復核期的A級物流企業逾期未提出復核或延期復核申請的,將視為自動放棄A級物流企業資格,經中物聯評委會審定,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批準后,原有A級物流企業資格失效,并向社會通告。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企業綜合評估委員會負責解釋。